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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毕普民的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民的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吴民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武的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宋浩之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戴勇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二、免去:
宋浩之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戴勇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兴为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胡敏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大圣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