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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文明出行是展示市民文明素质的窗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引导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 主动上牌不能忘。广大市民积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动为购置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并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切莫驾驶或乘坐无牌电动自行车,拒不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 规范驾乘不违法。广大市民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扣。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一车同乘3人(含)以上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逆向行驶、不冲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违法载人载货、不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违法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主动开启车灯。
3. 有序停车不乱放。广大市民要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做到停车规范入位,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以及其他禁停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大美黄山,有您更美;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共同创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黄山市文明办 黄山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4日
编辑:洪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