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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法治思维方式,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用事实证据释法,将心比心说理,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涉法诉诉信访诉求,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坚持“有案必办”
做到有诉求必回应
树牢“办信就是办案”意识,抓严抓实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畅通渠道,让群众访得“便利”。全面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视频等信访渠道,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六合一”功能,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201件,其中院领导包案75件。有访必应,让群众访得“有回音”。一以贯之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坚决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信访处理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均为100%,并持续推动回复答复提质增效,刑事申诉重复率同比显著下降,信访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诉访分离,让群众访得“明白”。认真审查、准确甄别控告、申诉的性质和类别,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对不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普通信访事项,第一时间将控告、申诉材料转送主管机关并告知信访人,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疏导。
坚持“有错必纠”
以监督利器促司法公正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环节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践行“求极致”理念,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控告申诉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敢于亮剑,让监督有力度。今年来,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较去年同比上升57.5%;审查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5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赔偿争议1起。受理不服刑事裁判申诉案8件,均及时办结化解。如办理的一起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结果申诉案件,向法院发出消除生效文书消极效果的检察意见并获纠正,申诉人表示非常满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注重效果,让监督有成效。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力争最优监督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在办理的某民营茶企不服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决定控告申诉案,经审查发现该案属知识产权领域案件,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积极协调省院并组织专家、办案部门多次会商研判,最终认定该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经充分沟通后公安机关主动撤案。自我纠偏,让监督有担当。勇于“刀刃向内”,在不服法院民事裁判结果申诉案受理过程中,有2起案件下级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申诉人不服到市院继续申诉,审查认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相关规定存在模糊之处,但考虑申诉人救济渠道几乎走尽,遂指令下级院依法受理审查,充分展现了司法温度,维护了申诉人权益。
坚持机制创优
切实推进群众矛盾纠纷化解
把提升司法公信作为化解群众信访诉求的重要举措,多措并举促当事人心服信服、息诉息访。
以检察听证促公正公信。两级院举办公开听证55次,其中“一把手”检察长主持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11人次参与,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同步推进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就地化解。建成听证网络直播室,向社会广泛发动公开聘请90名听证员,人员力量及专业化建设全面加强。
以司法救助解民忧民困。强化兜底,释放法律政策扶贫救困最大善意,先后组织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针对困难妇女群众加强司法救助等专项行动,密切共建共联,在加大宣传、拓展案源上持续发力,今年累计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37.76万元。
以检律协作助案结心解。进一步丰富检律协作机制内涵,不断拓展律师参与化解群众信访诉求方式方法,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化解17件次,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在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以诉源之治助推市域治理。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实现在公安机关挂牌成立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的全覆盖,常态化落实公检法联席会议、检法审判监督联席会议等机制,努力推动形成执法司法理念、行为共识,提升办案效果和司法公信,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编辑:洪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