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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自今年3月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以来,广泛宣传动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取得社区欢迎、群众认可的良好效果。
强化党性意识。为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出实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的通知》,促使机关党员干部在进社区为群众服务中,能够结合自身职业特点和特长,主动对接、积极作为。以参与社区发起的志愿服务为载体,积极帮助社区丰富文体活动,化解邻里矛盾,助力小区治理。如,针对万宁社区鑫海湾小区在新建睦邻点内设立“红色书吧”功能区的实际情况,县检察院等县直单位在职党员捐赠各类图书近500本,为睦领点“红色书吧“提供了“精神食粮”;县委组织部结合城市基层领域党建“领航”计划,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社区规范化管理、服务群众等能力。
明确共建职责。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委结对共建管理办法》,明确到社区报到的主体、共建的内容和考核亮化措施,为构建“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在职党员服务新机制奠定基础。结合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各项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主要任务,规定在职党员要主动到社区开展共性承诺服务、个性承诺服务等,县直机关工委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整体推进。
建立常态机制。社区党委和县直及驻休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要求,倾力做好服务工作,认真为报到在职党员建立台账、设置服务项目、搭建服务平台,为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融入社区创造必要条件。横江社区等4个社区对已报到的2100余名在职党员进行分类,并根据党员居住小区、爱好特长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服务区域和服务内容,使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有效推进,让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对在职党员每年内的承诺完成、在职党进社区、联系沟通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登记,年底进行反馈。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