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立即注册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是休宁县农村户口(女),之前在屯溪区务工,现处于失业状态。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目前的房屋租金,想在屯溪区申请一套公租房。请问是否符合条件?该如何办理?
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本区居住证;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 (四)劳动关系稳定,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 (五)在申请地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最近半年内有缴纳记录的; (六)本人及配偶在本区就业且无私有住房,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条件,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份至9月底。 已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如有疑问,请联系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596357。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