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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是歙县深渡镇凤池村五里潭村民,孩子张某成于2006年7月2号出生。听说有政策规定,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满16周岁就可以领独生子女费一千元。可本人去深渡镇政府咨询,信用社工作人员说已经过了16周岁就没有了。孩子现在还是16周岁,到今年7月2号才17周岁,为什么独生子女费就没有了?
歙县深渡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该款项每年已发放到吴某仙账户,2022年7月以后其儿子张某成已满16周岁保健费将不再发放。对放弃生育二孩的夫妻一次性奖励1000元(指农村独女户),生育一个男孩或两个及以上子女的不享受此项奖励,故该村民不符合此项奖励条件。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