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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屯溪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一审判决以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没收作案工具苹果牌平板电脑一部。
2018年1月份,李某某使用QQ号组建了名称为“弟兄相爱”的 QQ群,并从QQ好友中拉了9人入群。从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李某某在该QQ群中大量转发“呼喊派”邪教组织文档、音视频宣传资料供群成员学习。同时,李某某还利用QQ软件,先后向其他QQ好友大量私发传播宣扬“呼喊派”邪教内容的资料。李某某到案后出具书面材料明确表示要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具有悔罪表现。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网络平台并非邪教横行的法外之地,任何妄图通过网络渠道传播邪教信息者都将受到法律监管和处罚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