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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经陪审员与案件承办法官共同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2016年3月间,被告许某向原告某银行申办信用卡,并支取现金和消费共计110000元,逾期仍有109996.2元本金未还。2019年6月,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被告许某下落不明,而原告某银行提供的流水账单、逾期利息、逾期账单分期费用、账单分期手续费等计费数据复杂,无法准确判断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计算结果是否符合约定,以及是否存在重复或循环计算的事实。法庭上,为查清被告许某借款具体数额和计息计费等案件真实情况,陪审员耐心细致地询问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逐一核实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计算方式和依据。庭审结束后,陪审员与承办法官在案件合议过程中,反复讨论、研究案情,认真梳理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违约金的计算结果,对照法律规定,形成一致意见后,作出案件最终的判决意见。宣判后,原告某银行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明确表示服从判决。
陪审员在案件合议讨论时表示:“坐在法庭上不仅仅是对案件进行判决,仍要以调解为主,鉴于被告经公告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无法调解。我们经过认真研判、评议,明确了利息算法及具体金额,按照法律规定“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的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既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切切实实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据了解,2019年,祁门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60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262人次。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庭审及案件评议,有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