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注册新用户
修改密码
黄山新闻网12月13日讯(汪兰兰 吴刚)自己本是四次锒铛入狱的惯犯,竟吹嘘在公检法有关系,充当“诉讼掮客”,以打点、疏通关系为由,向当事人索要钱财,实际供自己挥霍所用。近日,歙县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十万元,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方某女儿因涉嫌诈骗罪,被浙江某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方某心急女儿,又因小孩年幼需母亲照料,故想托关系找人将女儿从看守所里“捞出”。因女儿羁押之地在外省,方某人生地不熟,在经人介绍后,倪某以“能人”身份出现在方某眼前。
病急乱投医的方某,在未核实倪某身份的情况下,与其弟弟一起到浙江与倪某见面,希望倪某帮忙把女儿取保出来。倪某了解案件情况后,便谎称其可以找到人托关系将方某女儿取保出来,但需要钱疏通关系,方某与其弟弟信以为真,当天就给了倪某现金5万元。自2017年9月24日至2018年3月底,倪某以支付律师费、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保证金及疏通关系需要钱等为由,先后十余次从二人处获取现金61万元及转账汇款61.5万元。期间,倪某在心知方某女儿并无取保可能的情况下,为掩饰自己的欺骗行径,为方某女儿委托了“有背景”的律师。
倪某在得款后,除从中代为支付律师费用11万元外,余款111.5万元被其用于赌博、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2018年5月,方某及其弟弟发现被骗,便要求倪某退钱,否则就报警,倪某因害怕遂陆续退还二人20万元,余款91.5万元因已被其挥霍而无法退还。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在为方某请托事项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法院在结合被告人倪某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大家,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不管是收钱替人消灾的真诉讼掮客,还是花钱不办事的假诉讼掮客,都是扰乱司法公正的行为。在诉讼中,当事人更应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共同维护公正廉洁的司法生态。
编辑: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