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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屯溪区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世纪广场附近草坪中有一只大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刻赶赴现场,现场初步检查,发现该鸟左脚上栓有铁环铁链,身上无明显伤痕,但精神萎靡。民警对报警人主动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和赞赏,随后民警将这只鸟带回派出所。
经过咨询,专家确认此鸟为大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时转送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做进一步检查。目前该大鵟身体状况平稳,待其具备野外放飞条件时,会进行野外放飞让其重返蓝天。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加大,广大群众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越来越强,救助、放生野生动物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未经批准擅自驯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拾到伤、病、残的野生动物时应与当地林业部门或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系,以获得专业的救助。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