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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溪一吴姓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
昌溪乡昌溪村村民吴某某,今年66岁,多年前曾担任过昌溪乡红旗村村主任一职。吴某某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房屋,将大量松材、木炭及其他杂物堆放至村委会一楼的一间房内,拒不退出。乡村两级干部多次与之沟通无果后,乡政府强制腾退搬离了杂物,并根据我市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工作要求,将其焚烧处理。吴某某对此不满,要求乡政府给予补偿,并在乡政府静坐绝食十几个小时。不仅如此,吴某某还多次向村委会卷闸门、村委会办事大厅桌上扔狗屎,往村委会办公桌倒垃圾,随意辱骂乡镇聘用的环保工作人员。语言污秽、行为恶劣,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吴某某在两年内实施多次寻衅滋事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我局依法侦查。”深渡派出所副所长姚宁说。
7月19日县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根据实地走访和调查,7月22日县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吴某某依法刑事拘留,7月31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8月1日县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执行逮捕。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