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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祁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轮汽车(“爬山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方应艰、副县长吴刚为正副组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大队,大队长李志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对全县境内从事生产、运输的三轮汽车(“爬山虎”)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严管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法违规三轮汽车(“爬山虎”)上路行驶。
三、强化措施。一是源头管控,以乡镇为单位对现有三轮汽车(“爬山虎”)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登记,不符合“国标”的禁止上路行驶或报废处理,符合“国标”的限时到交管大队补办好牌证、保险等手续后才能上路行驶;摸清辖区木材或建筑材料等货物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坚决杜绝违规三轮汽车(“爬山虎”)从事生产和运输;二是路面检查,交管大队要立即组织警力,集中力量对符合“国标”无牌无证的三轮汽车(“爬山虎”),必须补办好相关手续后放行,不符合“国标”的三轮汽车(“爬山虎”)一律扣留至指定地点强制切割,解体报废,同时根据三轮汽车(“爬山虎”)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在清晨、傍晚、夜间等时段强化对三轮汽车(“爬山虎”)的交通安全整治;三是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两微”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对三轮汽车(“爬山虎”)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三轮汽车(“爬山虎”)的违法行为。
四、信息畅通。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将专项整治摸排情况、整治措施、整治成效等工作信息上报给县交管大队,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保持信息畅通。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