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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市2019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立法质量,7月6日,黄山市司法局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要求,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水同志会同起草单位市住建局领导汪序同志及其他立法起草组成员赴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召开《规定》立法专家论证会。省人大法制工委主任吴斌同志、省司法厅陈一胜同志,安徽大学陈宏光教授等专家出席了本次论证会。
会上李大水同志首先向到会各专家表达感谢并介绍了该立法项目的基本情况,随后市住建局依照会议议程作为起草单位就《规定》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提请研究的重点问题进行说明。与会专家对提交论证的《规定(草案)》进行了逐条逐项的审议修订,并且结合该立法项目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专家指出:地方立法工作应当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求大而全,力求小而精,争取在立法权限内集中力量解决实际问题;应恪守行政职权与民事权利间的界限,善用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会后,李大水同志代表我市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再次对各位专家致谢,并表示会后起草组成员将认真吸收会议成果,从立法技术和立法导向上对《规定》作进一步完善,确保我市物业管理立法助物业规范,让人民满意。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