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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三位同志被评为黄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

2019年06月28日 09:46:12 来源:市公安局

近日,黄山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的决定》(黄文明〔2019〕7号),其中屯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沈刚被评为敬业奉献类道德模范,祁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胡靖被评为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徽州公安分局交管大队辅警凌红辉获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提名奖。

今年3月份,黄山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此次道德模范评选共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奖项。评选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有关部门审核,经媒体公示、公众代表投票和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汪钢星等21名同志当选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王洪秀等20名同志为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提名。我局民警沈刚、胡靖,辅警凌红辉榜上有名,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荣誉,更是整个黄山公安队伍的荣誉。

黄山市公安局全体民(辅)警要积极向道德模范学习,着力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要把文明创建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