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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检察院对一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9年06月10日 10:49:43 来源:黄山新闻网 作者:操震

黄山新闻网6月10日讯(操震)近日,黟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滥伐林木案件发生地黟县宏谭乡溪下村,对何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告。

2018年3月,何某某请本村民组组长帮忙申请20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同年4月,何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前往其承包到户的山场砍伐杉树。案发后,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其砍伐的杉木材积折立木蓄积为12.785立方米。

鉴于何某某滥伐林木的数量刚刚到达立案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又系初犯,并承诺对滥伐山场进行补植复绿等,因此,黟县检察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针对偏远山区群众法律知识缺乏,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淡薄的情况,在(相对)不起诉公开宣布现场,承办检察官还对在场的村两委以及村民以案释法,重点讲解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生态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告诫村民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以案为戒,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守护好美丽家园。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编辑: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