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x

注册新用户

发送验证码
立即注册
X

修改密码

发送验证码
修改密码

黄山市两级人民法院 为生态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2019年06月05日 09:20:57 来源:黄山日报 作者:姚大盛

       优越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近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本职,依法规范环境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生态环境纠纷案件,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提高环境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最大能力与作用,全力为生态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被告人钱某非法排放废水,造成地面冲洗废水、生产操作中溢流滴漏废水未经任何处理从车间排口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内而流入外环境,经徽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其依法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上,全市法院坚持罪行法定原则,惩治、教育和预防并重,依法惩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滥捕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近3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1件,逐年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同时,全市法院还依法受理环境侵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等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03件,其中环境污染类民事案件有4件:水污染纠纷和噪音污染纠纷各2件,所有此类案件均以撤诉或调解结案。

  此外,全市法院还把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依法审理各类环保行政案件,严格司法审查标准,就环境资源部门怠于行政监管义务等不作为案件,依法判令履行法定职责。

  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诉祁门县林业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而在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环境修复性司法,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将根据案情,合理判定被告人恢复或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责任,使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尽快消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类似的黄山市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从“休眠”到“苏醒”,对推动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从2016年到2018年这三年,全市法院审理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案件达100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环境资源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不仅如此,全市两级法院还积极参与环境资源审判制度完善,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不断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法制保障水平,为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治理的法制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全市法院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员的培养,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地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编辑:文潮